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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中医医院彩超配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咸宁市中医医院彩超配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咸宁市中医医院  时间:2024-11-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医医院彩超配件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彩超配件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

3、采购预算:人民币7.5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7.5万元

5、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日历天后开始履约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国家法律规定要求的相关资质;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采购管理办公室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大道与官埠大道交汇处)

3、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下述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营业执照及法律规定的相关资质。

说明:上述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4、售价:0(元)

四、报价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采购管理办公室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大道与官埠大道交汇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询价公告在《咸宁市中医医院》(http://www.xnzyyy.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中医医院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15-8061957

地    址: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采购管理办公室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大道与官埠大道交汇处)